旌凖检测
旌凖检测
旌凖检测

电话:0514-87852263

资讯分类
/
/
西区新城高级中学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西区新城高级中学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

西区新城高级中学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西区新城高级中学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西区新城高级中学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9905银河·(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hjcjfz.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214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JFZ202336号

2、项目名称:西区新城高级中学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已落实

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费率):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该费率,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协审费用依据项目送审金额采取超额累进制计费,协审费用具体计算方法为:应支付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协审费用=∑(项目送审金额*费率)*考核系数。                     财务决算审计协审费用费率表

级数

项目送审金额

审计费率

1

不超过 1000 万元的(含)

0.6

2

1000 万元-5000 万元的部分(含)

0.48

3

5000 万元-1 亿元的部分(含)

0.36

4

1 亿元-3 亿元的部分(含)

0.24

5

3亿元以上的部分

0.12

 

5、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即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投标响应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2023年7月-2023年9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3年7月-2023年9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财政机关颁发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2)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发布的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等级3A级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三: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0

2、地点:“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9905银河·(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3、方式:自行下载

4、售价:300元/包,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

5、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邮箱(电子邮箱:785419524@qq.com,联系电话:0514-80820678),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18: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11214点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12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214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五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如原件或公证件等属于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开标当天随投标响应文件一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

  1. 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联系方式:0514-80820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工

电话:0514-80820678

附件:西区新城高级中学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提取码:ipxj

 

2023年1013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地       址:99905银河·(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514-87852263

邮       箱:guanzheng1984@126.com

版权所有:99905银河·(集团)有限公司 苏ICP备14054466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扬州
版权所有:99905银河·(集团)有限公司
苏ICP备14054466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扬州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