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主城区人行道增设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分类:公告公示
- 发布时间:2023-06-20 16:24
原文链接:邗江主城区人行道增设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邗江主城区人行道增设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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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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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FFJSZ2023060010 | |||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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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人行道增设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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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05银河·(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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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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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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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 |||
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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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位于邗江区内的翠岗路、兴城西路、春晖巷、悦来路等局部路段 | |||
工程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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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翠岗路、兴城西路、春晖巷、悦来路等局部路段增设人行道。 | |||
标段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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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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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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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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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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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发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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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FFJSZ2023060010002 | 邗江主城区人行道增设工程项目监理 | 公开招标 | 11 | 2023-06-16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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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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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0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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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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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区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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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7401040099997 | |
计划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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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7日 |
计划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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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01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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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0 |
公告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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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9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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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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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综合资质]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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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国监)·市政公用工程] | |||
企业业绩、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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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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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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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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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主城区人行道增设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区人行道增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 以扬邗行审投【2023】10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99905银河·(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邗江主城区人行道增设工程项目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邗江区内翠岗路、兴城西路、春晖巷、悦来路等局部路段 2.2 工程规模:/ 2.3 招标范围:邗江主城区人行道增设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施工工期60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1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 1 人;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认定以注册专业或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2 人;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 8 号、扬建管(2020) 1 号文规定要求,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 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2022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10.2 投标人2023年03月至2023年05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 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住建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无需提供人员信用管理手册。 3.10.5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 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3年 06月20日至 2023 年 06月29日。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07月06日09时30分,地点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响应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响应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4 投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 V2.0( 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99905银河·(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1号7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刘铮 电话: 电话: 15705259373 传真 : 传真:
2023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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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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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一号金地带商务中心7楼72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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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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